专上学院讲师认校园盗窃电脑手机 官让3岁女先走免看父含泪还押
2018-01-05 17:45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自2003年担任理大讲师,有博士学历及工程师资历,月入5万港元。被告获聘为讲师后一直专心工作,但多年来不获升职,令他很沮丧,才会藉偷窃取得快感。辩方又指,被告很大机会将失去教席,已是很大惩罚,而且被告一直有做义工,冀获裁判官轻判。
裁判官香淑娴指案情十分严重,斥被告多次趁事主疏忽而盗去他们的财物,一般需判监。在被告被警员带进羁留室前,裁判官特别让被告妻子有着3岁女儿先行离开法庭,以免女儿看著爸爸入羁留室,其后被告含泪走入羁留室。
控罪指被告于去年7月至10月期间,5度于位于油麻地的香港理工大学包玉刚图书馆内盗窃,当中包括手提电脑、手提电脑充电器、手机及2个USB记忆体,属于不同人士的财物,另外1部手提电脑则在校园平台的销售摊位盗窃。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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