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被杀案 控方指死者口鼻遭胶带封住窒息亡

2017-12-27 16:23

2014年发生15岁「私影」少女被杀案,37岁无业被告刘璋辉被控以一项谋杀罪,今在高院否认控罪受审。被告表示愿意承认误杀,惟有关认罪不获控方接纳。 控方开案陈词指,15岁死者郭惠明中四辍学,其父指她的兴趣是上网和透过社交网络与朋友联络。郭就如一般年轻人一样注重自己的外表,喜欢戴有色隐形眼镜及到发廊染发。她会担任兼职侍应赚取零用钱,而其友人亦曾听她提及她担任「私影」模特儿。 从死者的电话短讯纪录,发现被告自2014年12月3日开始与死者以短讯联络,被告相约郭「私影」,郭同意以500港元进行两小时的摄影,两人约定于同日到朗豪坊一同购买拍摄的服饰后再进行拍摄,惟死者当天未能应约。两人后相约于5天后的下午再进行拍摄。 控方指被告几乎完全说出他与死者见面后所发生的事。在12月8日被告与死者在朗豪坊见面后,被告将郭带到其甘芳街的寓所,郭当时似是不愿意换上被告要求的摄影服饰。被告透露他用茄汁玻璃樽不停扑死者的头部,死者激烈挣扎,被告为了制服她用胶带缠住对方的手,又用电线缠绕她的颈部及脚踝,同时更用胶纸完全地包住死者的头部及面部,直至死者再无反应。 其后被告将中式酒灌入死者喉咙,又脱去对方的内衣进行侵犯。控方指死者是因颈部及喉咙被电线缠绕,以及口鼻遭胶带封住而引致窒息,终导致了她的死亡,并指出亳无疑问是被告的行为造成死者的死亡。 被告之后将死者放入行李箱,并形容他需用力才能将行李箱上锁。被告随即清理他的单位及隐藏死者的物品,并将行李箱搬离家中。闭路电视拍下被告拖着行李箱离开单位。被告其后将行李箱拖到不远处的酒店,之后的事情被告在录影会面中向警方透露。 控罪指,被告涉于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谋杀女子郭惠明。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3:19 更新时间: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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