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女助护臀部当「GiveMeFive」 西医就定罪上诉遭驳回

2017-12-22 12:21

四十九岁西医林伟光于去年三度非礼女助护,并解释指拍臀部就如完成工作后「Give me five」击掌,早前被裁定三项非礼罪成,入狱四个月,并获准以一万港元保释等候上诉。西医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高院今颁下判词,驳回其定罪上诉,但同意其中一项控罪的量刑起点太高,批准其刑罚上诉,惟经调整刑期后,总体刑罚维持不变。 法官指上诉人认为原审裁判官于审讯中过度干预,没有正确保持中立性,但法官信纳裁判官并无违反任何法律原则,亦没对上诉人造成任何不公。而上诉人指事主被侵犯后仍神态轻松,法官指本案中上诉人当时是事主的上司及雇主是重要事实,而且根据审讯的经验及常识,被侵犯人士可能因各种原因如为保工作,未必会即时作出很大反应,但默不作声亦不代表侵犯从没发生。 法官指斥上诉人作为事主当时的上司及雇主,深知事主一旦作出举报会遭解雇,因此有恃无恐地在升降机内作出侵犯举动,一定程度上滥用其雇主地位。而事主在升降机内被侵犯,某程度是无处可逃,增加了案件严重性;惟考虑上诉人仅拍打事主臀部一下,信纳就此控罪恰当的量刑起点应下调至1个半月。而另外两项控罪与首控罪相隔约一个月,上诉人没半点收敛,甚至变本加厉,同一天内侵犯事主两次,对对方公然侮辱,每项控罪处以3个月监禁实无可厚非。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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