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肯尼亚电讯诈骗案宣判 台主犯判囚15年

2017-12-21 14:02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今早就肯尼亚电讯诈骗案宣判,台湾主犯张凯闵和林金德各被判囚15年。这是内地去年向多国要求遣送200多名台湾电讯诈骗犯到内地关押以来,第一宗宣判的案例。 涉及肯尼亚电讯诈骗案的成员共有85人,其中44名为台湾人,去年4月已分批遣送至北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日进行宣判,被告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期间,于肯尼亚、印尼境内进行电讯诈骗,诈骗185名中国人共2900多万人民币 (约3447万港元)。 第一轮判决于上午8时半进行,法院对张凯闵等33人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各人2年至15年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及罚款。第二轮判决于10时进行,17名被告被判囚1年9个月至3年,并处以罚款。第三轮判决于今日下午约2时进行,馀下的22名台湾犯人将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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