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案 1被告获准离港以2万元现金担保

2017-12-12 10:56

去年农历新年期间发生的旺角骚乱案,本土民主前线黄台仰及梁天琦等8人被控暴动及袭警等罪。其中黄台仰及李东升于上周六的预审未有出庭应讯,被法庭发出拘捕令,另外6名被告亦因此新增不得离开香港的保释条件,其中一名被告今在高院更改保释条件。 法官批准24岁林伦庆于12月18至25日期间离开香港,期间以2万元现金及女朋友的2万元人事担保保释外出。 本案8名被告合共被控10项控罪,黄台仰被控暴动、煽惑非法集结及煽惑暴动共3罪,梁天琦被控两项暴动、一项煽惑暴动罪、一项袭警罪,其馀被告李诺文、卢建民 、林傲轩、黄家驹、李东升及林伦庆则分别被控暴动、袭警和非法集结罪。案件将于明年1月18日开审,预料审80天。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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