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新加坡弃智障子 官指行为愚昧判狠父囚6月

2017-12-12 13:02

3年前的新加坡弃智障子案,被告今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6个月监禁。裁判官指必须向社会传递正确讯息,及判处有阻吓性、惩罚性的刑罚,以警醒被告人,又指被告行为愚昧,不须出此下策;惟被告态度确有悔意,又因控方廷迟处理案件令被告苦等3年,故判处以上刑罚。 主控官翁达扬称,香港过往并没有相类似的案例,此跨境抛弃儿童案的判决将成先例,按香港法例,最高可处监禁10年。 辩方律师进一步求情时指,照顾患有严重弱智、自闭症、过度活跃的儿童所承受的压力不是常人能想像,被告极有悔意,认会自己犯下不可被原谅的罪行,连可送入监狱的物资也拒绝接受。被告只有中一学历,因性格使然,没向他人求助,但一直是名疼爱儿子的好爸爸,认为儿子受尽港人歧视、欺负,误以为新加坡政府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好的福利和保障才作出错误决定。 案情指,男童为被告与前妻所生,被告与前妻在○七年离婚,有严重智障及自闭症的男童则由被告照顾。男童自一一年起于香港仔一所特殊学校寄宿。事发时正值暑假,被告于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从学校接走男童,并在翌日将男童带到新加坡,抵达新加坡后,被告带男童乘的士到鱼尾狮公园四处游荡,及后将男童遗弃在附近,约一小时后男童被保安发现独留在涉案地方,当时身上没有任何证件。男童送院后情况良好,但身上有轻微擦伤。男童被转介至新加坡的社福机构暂托,据悉,男童至该年八月初才能返港。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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