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将军澳的ASB生物柴油公司因非法排放污水至公用雨水渠,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一万元。
环保署人员今年五月到该生物柴油厂巡查,发现该厂有污水排放至公用雨水渠,怀疑厂方未有妥善收集污水至处理设施适当处理,导致部分污水经雨水渠排放。
环保署人员抽取污水样本进行化验,证实其油脂、悬浮固体和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每公升220毫克、3100毫克和6000毫克,严重超出《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的规定上限,其中悬浮固体和化学需氧量更分别超出规定多达62倍和60倍。环保署经蒐证后,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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