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爸被警轰毙案 证人:警员接连向死者开两枪是极为合理表现

2017-12-07 15:25

21岁莽爸爸何世通被击毙案,死因庭今传召法医曾医生作供,证实死者的死因由头部及颈部枪伤构成,在头部(从前额进入)的伤势中,子弹造成脑干裂伤,可导致即时或直接死亡;而从颈部进入的子弹则造成身体大量出血,也是导致死亡的重要因素。 据军械法证科警司杨氏及死因裁判官何俊尧综合所得资料的推断,从死者头部检取的子弹由庄泽玮警员的佩枪击出,而从死者后颈部提取的子弹则由罗健豪警长的佩枪击发。 警司兼武器专家证人Andrew Marcus McGrenra称两开枪警员使用武力的程度、发出警示的做法完全符合警方通例和指引。他指当时在场的5位警员均听到开枪警示或相关字眼,当时死者绝对有能力以鎅刀对潜在受害人构成即时的身体严重伤害或死亡。 早前,两位开枪警员均称是瞄准死者当刻身体暴露最大面积、左肩膀位置开枪,惟法医证实死者前额及颈部中弹。何官向McGrenra提问,警员在接受专业靶场训练后仍出现瞄准与实际射击位置有这样大的偏差,是否属正常情况。McGrenra引述国际测试报告,指一般受过训练的警员从意识到有威胁、决定开枪,到扣动手枪的扳机过程平均需时0.3秒,而常人只需0.25秒即可反应及转身180度。换句话说,两警射击时的情况会因环境、对象等因素而改变,所以对于何官所质疑的事,McGrenra称一点都不出乎意料之内。 McGrenna又说,现实并不如荷理活电影,中枪者一般不会立即停止行动,所以庄警员接连向死者开两枪(一枪射失)是极为合理表现。 法庭记者:郭止晅 建立时间:11:37 更新时间: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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