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证券公司前董事于6年前涉嫌杀害情妇后毁尸灭迹,他早前否认谋杀罪,控辩双方今日于高院完成结案陈词。辩方指,被告并无动机杀害事主,即使被告有婚外情及背叛妻子,但此案并非道德审讯,故陪审团应须考虑被告有否谋杀事主,而不应受情感影响,妄下判断。
辩方指,被告陈文深承认杀害女事主秦嘉仪,但有关案发经过及秦是否不合法地被杀,控方仍未有就此举证,故不足以证明陈有意图杀害秦,及后他反问陪审团:「当时被告是否有必要杀害死者?」辩方又提到陈与秦的关系亲密,案发前数小时,二人仍有通电聊天,而且他们分手后,陈依然关心秦的心理状况,又提醒她完成辅导治疗。
至于陈作供时曾说谎,辩方指出多次说谎是否就能证明陈有谋杀意图,而陈已解释当时懦弱且自私,案发后害怕承担责任,但现已没有任何负担,希望陪审团听到其解释后,可自行判断其说法之真伪。另外,可能有陪审员认为陈于作供时哭泣是为博取同情,辩方指陈认识秦已久,故一时感触亦无可避免,至于他是否「做戏」就由陪审团定断。
法官将于下周一引导陪审团。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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