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强调无基本法条文可合理化「一地两检」

2017-11-26 19:55

对于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指,引《基本法》第七条,已经提供足够法理基础,实行高铁「一地两检」,前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批评政府现时是一塌糊涂,强调没有一条《基本法》条文,能够合理化「一地两检」。 李柱铭解释,「一国两制」是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在宪法上不可能在香港范围内实行「一国一制」。他强调,任何一条《基本法》的条文,都不可以令特区政府将《基本法》在香港境内「抽起」。 李柱铭又质疑政府为落实「一地两检」,开坏先例,破坏「一国两制」。他又批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早前提及可引用《基本法》20条作为「一地两检」的法律基础的说法「乱咁噏」,目的要用尽方法通过「一地两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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