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涉诈骗两港商逾千万元 当庭认罪求轻判

2017-11-24 23:15

台湾一名女子疑利用美色及讹称家庭坎坷博「包养」,骗走两名港商逾5000万新台币(下同,约港币1300万)。两名受害人事后告上法庭,台女今在庭上认罪,并称已偿还近4000万元,法官同意给予较长时间筹钱还款,押后明年1月再开庭。 28岁被告萧淑媛,化名娜塔莎,样貌娟好,经常游走高档商富饭局,以寻找猎物。至于两名港商,分别为已婚陈姓富商(洋名Andy)及洋名Tony富二代商人,两人共被骗去5157万元。 案情透露,陈于2013年在饭局中结识娜塔莎,她其后到陈下塌酒店等候,并对他说:「我对你很有印象,想跟你多聊聊。」其后更向陈哭诉,因父母生病做手术、哥哥又瘫痪,为养家欠债千万元,如母亲过身更没钱下葬,希望陈伸出援手,并暗示以身相许。陈信以为真,每次汇款2至300万元,其后更按月汇款50万元给娜塔莎当生活费。直至一次港商聚会,发现娜塔莎以同样桥段要求Tony及另一台富商「包养」,陈感受骗告上法庭。 港商Tony因不甘心被骗2500多万元,聘私家侦探跟踪娜塔莎一个多月,发现她除在北市中山区长春路、大安区市民大道有两处房产,还经常全身名牌往五星级饭店赴约,与她口中所称的欠债及租屋不合,于是亦告到法庭。 萧女否认以感情诈骗钱财,还说是对方知道她有经济困难,才伸援手,但检警搜索萧女住处,发现她仅靠跑摊、陪吃饭累积3000多万元资产,还在台北市买了两间房子,检方依诈欺罪将她起诉。 至今年9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审,萧女请假未到,今开庭终于现身认罪,并称已赔偿3900万多元,还在筹款赔偿两名受害人,其律师求情时指萧女的哥哥车祸后身体残障,萧女是全家经济来源,希望法官斟酌其家庭处境从轻量刑,至于尚有1100多万元会筹措还款。 而陈的律师表示,至今仅收到萧女800万元还款,另有部分款项因支票尚未过数,李的律师则透露,萧女已将3178万元和解金付清,请法官尽速结案,法官同意给予较长时间萧女筹钱还款,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5日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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