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东北发展案 8人获终院批准保释等候上诉

2017-11-24 12:35

终院批黄浩铭等八人保释申请。
终院批黄浩铭等八人保释申请。

13名社运人士参与2014年6月反新界东北发展拨款示威,期间冲击立法会企图闯入立法会大楼,其中12人早前申请终院上诉许可获批,当中有8人向终院申请保释外出,法官今日批出全部8名被告的保释申请,保释条件为现金一万元。申请保释的8人,包括刘国梁、林朗彦、郭耀昌、黄根源、何洁泓、周豁然、黄浩铭及陈白山。 所有被告早上到庭,眼见各人神情较轻松,面带笑容,社民连外务副主席黄浩铭更向公众席挥手、举胜利手势。甫开庭时,代表其中几名被告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向法庭表示,已得悉控方并不反对各名被告是次保释申请,而控方则表示保释条款中不需加入人事担保,但要求各人提供1万元担保金。 法官批出全部8名被告的保释申请,保释条件为现金一万元,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旅游证件,须向警方报到,以及居住在报称的地址。黄之锋及罗冠聪在散庭后即时跑往犯人栏对众人说「饮茶呀饮茶呀!」 常任法官李义于庭上提及「双学三子」的上诉案件,指该案与本案有背景类同之处,但并不是指两案相同;又谓该案聆讯将于明年1月16日进行。 法官又透露控方不反对保释申请基于各被告潜逃风险不高、而他们的上诉许可申请亦未必一定会失败,指出若不批准他们保释,有可能各被告服刑完毕后仍未能进行有关聆讯,故同意批准众人保释外出;但亦强调这并不代表终院一定会批出上诉许可。而法官又称本案的上诉许可聆讯将于「三子」案颁下判词后,才排期进行聆讯。 13名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罪成,判社会服务令,但律政司提出申请覆核刑期,今年8月改判13名被告入狱8至13个月。 建立时间:0836 更新时间:1235

终院批黄浩铭等八人保释申请。
终院批黄浩铭等八人保释申请。
梁国雄(左一)等人到场声援。
梁国雄(左一)等人到场声援。

上左起:黄浩铭,林朗彦;下左起:刘国梁,周豁然
上左起:黄浩铭,林朗彦;下左起:刘国梁,周豁然
上左起:何洁泓,陈白山;下左起:郭耀昌,黄根源
上左起:何洁泓,陈白山;下左起:郭耀昌,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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