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有22名船员的香港注册货轮「OCEAN SKIPPER」,因曾停靠北韩港口,一度被日本警方扣查。
货轮本月3日停靠日本千叶港,船员在停泊期间受到警方询问,称在上个冬季停曾靠北韩两次。若所言属实,则违反停靠北韩的所有船舶禁止进入日本港口的日本法律,因禁止入港口措施是日本针对北韩的单边制裁之一。
不过,警方未采取必要的刑事手续,允许船只离开。千叶警方表示,由于船只靠岸时间太短,难以立案。日本海上保安厅表示,没有掌握船只曾停靠北韩的消息。据分析指,警察和海上保安厅之间可能未有互通信息。
船员向警方表示,今年1月和2月各有一次停靠北韩的罗津港,分别装了数万吨煤炭运到中国。船内文件中也写有从罗津港运煤至中国的记录。船只在千叶港装了约4万吨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熔渣,本月13日离港口开往新加坡。
为制裁北韩反复发射弹道导弹和实施核试验,日本政府禁止所有曾停靠北韩的船只进入港口,违法者最高可被判监3年,或罚款300万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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