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前副董事涉涉收回佣囚3年半 官斥贪污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 2017-11-16 14:59 被告涂冰。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瑞银香港前副董事涉于07年串谋客户私下向拥有硕士学历的陕西商人抽佣两成,收受约150万港元贿款,作为管理该客户的投资组合报酬,并声称此收费乃「行规」,经审讯后早前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今被判囚三年半。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涂冰明知道瑞银不容许索取客户利益,但仍干犯此案,虽然被告没有任何刑事定罪纪录,但贪污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考虑到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替客户进行的交易有不法元素,故作出以上裁判。 另外,控方申请财产充公令,案件将于下月19日提讯处理有关事宜。 法庭记者:李慧娜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公仔藏血针筒 玩具反斗城:重视顾客安全 下一篇 青葵公路的士撞箭咀车 司机重伤须注射凝血针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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