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疑不满无家用淋滚水 事主否认是企图强奸肇祸

2017-11-16 16:48

女被告伍宁颐(右)。李慧娜摄
女被告伍宁颐(右)。李慧娜摄

不擅社交的中年男子因失业无法给「家用」,前年六月涉遭同住女友人伍宁颐用滚水烫伤,更以刀背拍打头顶至流血。女友人否认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以及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续审。 事主林志华今继续作供。林同意被告案发当日患肠胃炎,但辩方指出,被告当日用水煲煲水后便在床上休息,但林却爬上被告的床,企图强奸她,当时林上身并没有穿衣服,林随即回应:「错,我件T恤系浅色。」辩方继续指出,被告不够力推开林,被告争扎拉到水煲电线,结果热水便淋到林的右边身,林反对说法。 辩方再指出,当时被告欲带林求医,但林因不想姐姐知道被告暂住在家中,故拒绝即时求医。 法官质问,为何林当初对警方说鼻及眉心的伤口与本案无关,又指是家居意外,林回应,因重要的证件在被告手上,怕她销毁其证件,故未有说出事实。辩方再质疑林应知道证件可以补领,但林称「有啲机构停办咗」,可能无法重新申请。 事主的姊姊林燕接受盘问时称,林曾对她说,头顶上的伤是因为被杂物插到所致。 法庭记者:李慧娜 建立时间:1358 更新时间:1648

事主的姊姊林燕。李慧娜摄
事主的姊姊林燕。李慧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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