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载未成年继女冲凉片 54岁技工认罪

2017-11-10 15:21

技工涉偷拍同居女友的女儿洗澡,事主母亲登入与男友共用的电邮户口时,赫见男友上载案发时只得14岁的女儿的裸露片段,始揭发事件。涉案技工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裁判官指制作儿童色情片段是严重罪行,尤其事主案发时未成年。案件押后至11月24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精神、社会服务令及心理报告,期间被告不准保释外出。 案情指,事主母亲离婚后与54岁姓廖被告相恋,带女儿与被告同居生活,去年发现被告藏有4段可见其女儿裸露脸容及胸部的片段,标示日期为13年5月某日,最终报警处理。被告在警诫下承认他暗中装置录影镜头,拍摄事主沐浴的画面,警方亦找到被告在片段中身穿的外套。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任职专门制作道具及背景的技工,有稳定收入,一直供养女友及其女儿至今,希望裁判官鉴于被告偷拍行为是单一事件,而片段并非用作商业等用途,被告亦坦白认罪避免事主忆述不愉快经过,望能轻判。 法庭记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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