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娃被初识男子强奸 辩方指二人的士上曾接吻互相抚摸

2017-11-02 17:41

幼稚园女老师于2014年参加朋友聚会时饮醉,初相识男子涉藉词送她回家及带到其住所强奸,夺去该女子的初夜,27岁男教师否认一项强奸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事主作供时指女友人当时建议她不要向他人提及事件,最终事隔1年多,事主向男友及关注妇女性暴力的机构透露,并报警求助。 被告邓庚涛被控于2014年9月27日在筲箕湾一单位强奸女事主。女事主今岀庭作供时指事发后因感惊慌而立即回家睡觉,其女友人翌日曾透过WhatsApp 问及当晚性侵一事,而女友人则称「得我地两个知,唔好同人讲」。控方问到事主其后如何处理事件,事主作供时称「佢(即女友人)话唔可以同人讲,我自己匿埋喊」。 女事主指因为「收埋心里面太辛苦」,而认为当时读社工的男友值得信任,故于2015年年底向他透露,男友提议她到风雨兰求助,她亦有约见姑娘。事主当时不知道被告的身分及身份,故透过女友人向另一共同朋友索取被告的电话,并于去年5月报警。 事主表示当时到达被告的住所,知道该处并非自己的住宅。辩方随即追问她为何当时不站着不动而跟随被告入屋,事主称当时「醉咗就企唔到喺度」。 此外,事主透露当晚有2女5男在场,她亦有与被告玩Wii及聊过几句,但称不上投契。辩方指离开时被告曾问事主「返我屋企好唔好」,而她当时表示「好呀」,事主则否认有此事。 根据辩方案情,辩方指当时二人曾在的士上接吻及互相隔着衣服抚摸对方,但事主对此表示无印象,而就曾经主动以不同姿势配合性交,事主则否认及称无相关知识,又指性交期间多次表示「唔好」及有提到「好痛」,但被告未有理会。 事主称与男友倾谈时提到性侵一事,被问到是否为求心安及向男友有所交代,才表示于不情愿下发生性行为,事主即否认,她亦指事后没有向家人透露事件,并表示「惊佢地担心我,惊佢地好伤心」,而辩方问及为何未有向社工寻求协助,事主则回应「我唔知用咩途径搵社工,我无谂过可以做咩野」。 辩方将当晚聚会的照片呈堂,其中一张相片为事主用左手搭着被告的右大腿,但事主则表示「我唔知啲相几时影」。 案件将于明天续审。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4:35 更新时间: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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