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港「蛇王」呃房署 护衞伪造记录判社服

2017-11-02 11:15

被告李伯河。岑咏爱摄
被告李伯河。岑咏爱摄

两名护衞公司护衞员伪造值勤记录,向公司及房屋署讹称执行日常巡逻职务,实情却离港「蛇王」,从而诈骗共逾19,000元薪金,逐被廉政公署起诉。两被告早前各承认一项欺诈罪,其中一名前护衞员于上月被判囚2个月,并须赔偿所骗薪金;而另一涉案护卫员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59岁护卫员李伯河及63岁前护衞员严耀泉,于案发时由安民警衞有限公司所聘。李讹称于2016年4月23日至8月27日期间,9天的所有4次报到时间皆有当值工作,骗取9天薪金共逾3,500元。 而严则在值勤表上作虚假记项,讹称于2014年9月1日至15年8月26日期间,60天的所有4次报到时间均有当值,使房屋署向其支付该60天薪金共逾16,000元,早前被判囚2个月,并须赔偿有关款项。 辩方为59岁被告李伯河求情时指,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现已深感懊悔,望可获判社服令,但对判刑仍持开放态度,结果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法庭记者:岑咏爱

前护衞员于上月被判囚2个月,另一涉案护卫员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前护衞员于上月被判囚2个月,另一涉案护卫员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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