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代雇主售车涉收「利是」 不认罪11月审前覆核 2017-10-23 11:05 被告司徒健群。 Previous Next 室内设计公司前司机于2014年6月受雇主所托出售保时捷跑车,惟司机在未向雇主申报下收取买方一万元「平安利是」。五十三岁被告司徒健群早前由承认索贿及受贿罪改为不认罪,今日于观塘法院提讯,案件押后至11月7日作审前覆核。 法庭记者:邱嘉幸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探讨荔枝窝办民宿 刘江华指进展良好 下一篇 巴籍汉推清洁工落路轨 毋须答辩还柙候讯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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