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慈善伶王新马师曾「祥哥」邓永祥于1997年病逝后后遗下当年市值2.4亿元的遗产,其子女邓兆荣及小艾不满税局将投资非洲肯尼亚金矿纳入徵税,向税局上诉,经审讯后今颁判词,裁定上诉失败,维持缴遗产税。邓小艾及邓兆荣暂不评论,表示要再与大律师商讨后续行动。据悉今次诉讼涉及约四千万遗产税款。
原告人为祥哥次女邓小艾(原名邓翠玉)及三子邓兆荣,他们以遗嘱执行人身分,向税局就遗产税提出上诉。
邓兆荣于作供时曾透露,父亲在1996年将当时市值1.1亿元的永祥大厦转让四名子女打理,并平均配股出售给四名子女,再转名到子女持有的Citywin公司,四人以「欠据」形式支付1.1亿元。邓兆荣又指,从「Uncle Chiu」赵崇康得知父亲于非洲肯尼亚投资金矿,并将永祥大厦抵押予肯尼亚一名商人,因此邓兆荣及邓小艾均认为不应将海外资产纳入徵税。
法官在判词中指,祥哥曾经投资非洲肯尼亚金矿的计划令人难以置信,虽然Uncle Chiu可以证明祥哥1996年与SG的契约曾经存在,但实际上文件的去向未明,就算非洲肯尼亚籍律师Nyandoro有证据,但仍是没有证据证明祥哥与SG有合约,或祥哥曾向SG提供永祥大厦的借据,遂判邓小艾、邓兆荣败诉,并须支付讼费。
据知税务局评估祥哥名下资产值逾2.4亿元,而「祥嫂」洪金梅及子女名下的资产有7至8亿元,永祥大厦在2003年以9540万元售给东华三院,而至今邓氏家族仍居住在内。
邓小艾及邓兆荣暂不评论,表示要再与大律师商讨后续行动。据悉今次诉讼涉及约四千万遗产税款。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5:51
更新时间: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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