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遭廉署揭发 涉接受按摩院「免费服务」通风报信

2017-10-20 17:16

廉政公署今日 (十月二十日) 落案起诉一名警长,控告他涉嫌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接受一间按摩院免费按摩服务而向其主管通风报信,告知她警方即将进行的行动,以及向另一间按摩院的东主施压,逼使她以较低价钱向一名女商人出售其按摩院。 张家辉,五十岁,被控两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违反普通法。他将于下星期二 (十月二十四日)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廉署早前接获两宗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被告于案发时为一名警长,隶属九龙城分区杂项调查小队。他的其中一项职责是就九龙城区内的按摩院进行巡查及放蛇行动。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4年2月5日至9月19日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当行为,包括:威胁一间按摩院的主管,表示如果警方日后在行动中察觉到该按摩院的按摩师有任何违规,便会拘捕她而非该等按摩师;提出向该按摩院主管通风报信,即是向她提供有关他本人或其他警务人员日后所作行动的机密资料;以及在四次没有付款的情况下,在该按摩院内接受按摩师提供按摩服务。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4年2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当行为,包括:表露警务人员身分并要求另一间按摩院的东主退还一名女商人为购买该按摩院而支付给她的五千元订金;或另以较低价钱出售该按摩院给该名女商人;以及当警方在该按摩院进行两次例行视察牌照时威胁该东主,表示如果她继续在该按摩院经营业务,他本人会对她作出骚扰的作为。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二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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