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刀吓法官男不准保释 押至11月再讯
2017-10-19 09:21
曾向警务处索偿不果的53岁装修工人于前日到高等法院领取判词,疑因对上诉许可申请被驳回感到不满,涉嫌到原审法官陈嘉信的法庭内亮出的菜刀,并高呼「无法无天」后逃去无踪,及后于下午5时许,由立法会议员林卓廷陪同下到湾仔警署自首。持刀男子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暂时毋须答辩,并将案件押后至11月16日再讯,期间不获保释。 控罪指被告余祖林于本月17日,在中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7楼13号法庭内威胁陈嘉信会使其人身体受损害,意图使他受惊。 余今身穿格仔衬衫,乘囚车到达法院,于庭上表现冷静,当读毕控罪后,即轻声用普通话回应。 控方提岀押后案件至11月中,以待录取证人口供及检视相关闭路电视片段等。控方指案发当日被告涉身上带有全新的菜刀,并到高院,后得悉上诉许可申请被拒,而闭路电视拍到被告曾于地下层查看案件审讯表。其后他走到13号法庭,于法官席前2米挥刀。控方续指此案有别于一般刑事恐吓案件,被告早有计划犯案,并有指定目标。 辩方申请保释时透露,被告于2012年来港居住,现持有香港身份证,于香港任装修工人,月入10000元,以支持居于内地的妻子及孩子的生活,为家中经济支柱,而被告于打鼓岭居住及工作。 裁判官张洁宜指案件严重,担心被告不会按时往警署报到及会再犯,且控方证据强烈,故最终驳回其保释申请。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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