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警署内3度偷同袍逾千元 判囚21个月

2017-10-18 11:11

年轻男警员于去年6月下旬‪至7月8日‬间于油麻地友翔道警署5楼,三度偷窃同袍放置于储物柜室内的逾千元现金,同袍见事有跷蹊,暗中于储物柜内安装闭路电视及记下钞票编号,始揭发事件,男警员早前承认4项入案犯法罪,练锦鸿暂委法官今指被告犯案有违诚信,是有计划的行动,行为令警队蒙羞,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囚21个月。 练官续指,27岁被告刘智伟得到了同僚信任,知道更衣室及其储物柜的密码,更于一个月内干犯4次罪行,证明被告非一时贪心,是长期干犯及有计划的行为。练官又指,被告身为警员,于市民信任之下得到权利维护法纪,惟被告知法犯法,故判以重刑。 根据3份精神、心理及背景报告指出,被告因个人生活、工作压力而犯案,惟练官认为被告犯案不是病理因素,只是不能处理压力而犯事,被告于警诫下亦承认因贪心而犯案,直指其行为令警队蒙羞,亦相信其警队生涯会告终,之前所付努力付诸流水,但考虑到被告身为警员,在牢教所受困难会比一般人多,故酌情减刑至监禁21个月。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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