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强会见深圳副市长 续签《法律合作安排》 2017-10-12 17:37 深港续签《法律合作安排》。新闻处图片 Previous Next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与深圳市副市长高自民会面,并续签为期5年的《法律合作安排》。 政府指,该项安排将继续强化港深的法律合作,为两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法律界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该安排亦强调支持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同时推动两地法律、仲裁及调解等相关人员积极交流与合作。 政府指,首份为期五年的《法律合作安排》于2011年11月由律政司与深圳市政府签订。自此,律政司一直与深圳市政府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并举办一系列交流合作活动,包括互访和工作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叶刘淑仪放弃出选山顶区补选 不想与自由党关系变差 下一篇 罗致光指如安老服务空缺跌穿一成 可暂缓输入外劳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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