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城认供应虚假商品说明货品 罚款32000元

2017-10-12 12:22

日本城(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日本城) 于去年7月至10月期间,于其位于旺角广东道、沙田沥源邨及葵涌石荫邨分店出售JHC防虫剂、臭丸及ko著数王薰衣草挂装防虫剂,亦存有以上货品于其新界屏山货仓,惟以上货品重量均较国际法定组织所订明的标准轻,涉案约1500件不合标准的货品共值约57000元,日本城及后被控供应/要约供应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及管有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商业或制造用途共8项传票罪。被告公司代表今于沙田法院承认全部控罪,被判罚款共32000元。 日本城公司代表没有律师代表,于认罪后亲自求情指,涉案商品属于挥发性产品,供应商完成制作后,没有即时进行包装致产品挥发而出现误差,又称「我都唔想佢轻,系咪我地都系要比咁多钱(供应商)」。惟杜浩成署任主任裁判官认为涉案公司虽委派了另一公司作生产,但提供产品标签的责任终究在涉案公司身上,认为不能够将责任推卸予供应商,惟杜官考虑到被告公司过往有三次案底,但与本案不相关,而公司于今次事发后亦有制定方针以免重犯,故以罚款刑式处理。 案情指,根据国际法定计量组织建议,规定240克及480克重量的货物,不能出现分别超于18克及28.8克的误差,而自1982年起,香港已成为该组织的其中一员。而至去年7月至10月期间,海关到旺角广东道、沙田沥源邨及葵涌石荫邨分店购买HC防虫剂、臭丸及ko著数王薰衣草挂装防虫剂三样货品,发现当中有约1500件货物违反组织建议,涉款57000元。公司代表于警诫下承认涉案货品属于日本城,而货物是从供应商订来,供应商只是跟从公司指示制造货物。 法庭记者:梁铭姿 建立时间:12:00 更新时间: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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