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立法禁工作间歧视喂哺母乳 料设12个月缓冲期

2017-10-10 14:02

为保障母亲们喂哺母乳时免受歧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两个月前已表明,会将修订《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立法禁止直接或间接歧视喂哺母乳作为优先工作。劳顾会明天将开会,更会讨论修例将喂哺母乳行为纳入法例保障的法例筹备工作。 消息指出,政府拟先谘询已有劳资代表的劳顾会意见,修例范围拟包括女士在「泵奶」集乳时,以及在喂哺母乳时的直接及间接行为,都禁止作出歧视。而有关情况在雇佣关系、工作关系、政府政策相关地方、服务提供者,以至业主与租客间的关系上,修例禁止歧视喂哺母乳都可适用。 消息指,不过在公众地方如在食肆内集乳、喂母乳情况,是否修例范围可涵盖,仍须探讨及谘询各界。一旦修例完成,法例料设十二个月缓冲期予各雇主雇员、服务提供者等适应,平机会日后会负责处理相关歧视投诉,明天有关安排在劳顾会上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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