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家佣不满入境处的外佣与雇主同住政策,于去年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声明该规定属歧视及违宪,违反《基本法》及国际上禁止强制奴役的法律,剥夺外佣理应享有的安全工作环境和休假权,案件今于高院续审。
处方代表余若海资深大律师于庭上指,不能把「与雇主同住」当作个别事件看待,认为同住政策是因应外佣来港工作而生,称同住政策属于一个行政措施,以确保外佣切实地是在香港工作。余又认为申请人所提及的休息日权利,与本次的同住政策无关,若外佣没有得到足够24小时的休息,可根据《雇佣条例》作出投诉,但强调两者不应混为一谈。案件下午再续。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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