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司机涉危驾致2人伤 押至月底再讯 2017-10-04 12:53 现场为中环德辅道中西行近银行街交界。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23岁电车司机涉4月于中环德辅道中西行近银行街交界危险驾驶电车,令2名男乘客严重受伤,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须答辩,期间会转介文件至区域法院,并将案件押后至10月25日再讯。 控罪指被告卢志亮于4月6日在中环德辅道中西行近银行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电车,引致2名乘客王建筑和黄耀初身体受严重伤害。控方指事件中有11名乘客受伤,而王、黄则需留院治理。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秀茂坪邨失25消防锤案 警拘5童党准保释候查 下一篇 【提提你】差饷及地租月尾要缴交 差饷宽减最多一千元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