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接获一宗对香港电台的投诉,有人投诉港台一个节目多次提及受访嘉宾表演的名称、演出日期和地点等,等同广告宣传,向港台发出强烈劝喻。
投诉是关于今年5月3日港台二台《Made in Hong Kong 李志刚》访谈节目,两名嘉宾在节目中多次提及正筹备的栋笃笑表演,期间主持及嘉宾四度提及该表演名称,并重复有关的标识短句,和演出时间地点等资讯。
通讯局指,节目过分突出该表演,造成等同广告的效果,不符合节目的编辑需要,裁决投诉成立。经考虑个案的具体事实及情况,以及同一节目重复违反有关过分突出商品的条文,决定向港台发出强烈劝谕,促请它严格遵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中的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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