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控方:曾太亲赴东亚总行 接收$35万现金

2017-09-28 12:15

前特首曾荫权渉贪案,今在高院踏入第三天审讯,控方英国御用大律师 David Perry 今早继续进行开案陈词。 Perry 在庭上揭露,曾荫权偕妻子于10年11月2日在政府发出新闻稿,表示将向雄涛广播批出数码牌照当日傍晚,曾氏夫妇,与雄涛股东黄楚标及李国宝一同离境返内地,根据出入境纪录显示,曾荫权夫妇更与李国宝一起返港,控方指他们出境时间正是雄涛刚获得行会决定发出数码牌照,此绝非巧合。此外,10年7月16日曾太到东亚银行中环总行接收了由李国宝提供的35万元现金。 而事件曝光后,曾荫权曾上电台节目向公众交代事件,但他没有交代收取了李国宝的35万现金,该笔款项是廉署在调查本案时、约2013年才被揭露;曾亦没透露他的汕头之旅、或与黄等人的关系。 控方亦透露,11月7日曾氏夫妇与李国宝同时由澳门入境当日,碰巧是曾氏夫妇的结婚周年。 Perry 指2012年2月20日有传媒踢爆曾氏夫妇出席澳门赌场晚宴,翌日又揭露曾荫权深圳大屋事件后,不但令曾荫权感到震惊,甚至令东海集团都感到震惊。踢爆事件令曾荫权夫妇即时停止再和何周礼就深圳大屋装修工程会面,控方指如果他们是清白,为何要全面终止见面呢。 之后曾荫权接受电台访问,向公众交代事件,曾指该大宅近香港,他和妻子打算在退休后入住,他当时表明租金必须是市值,且太太喜欢该大宅,希望有更大空问储存物件。曾荫权在访问中披露,约数年前他得悉东海花园的会所属于黄楚标,黄向他指会所将改建为住宅单位,10年他向黄表明有意租住上址,而改建工程于11年开始,黄指租金约80万人民币,双方同意于12年2月签立租约。 法庭记者:徐晓伊、黄显晴 建立时间:11:25 更新时间: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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