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表示,为保障市场质素及信誉,计划修订《上市规则》,改善除牌架构及解决上市公司长期暂停买卖的问题。
谘询建议,在《主板规则》下,新增一项除牌准则,令到在主板上市的公司,持续停牌满一段时间,即12、18或24个月后,联交所就可以将有关公司除牌,又建议在《创业板上市规则》下新增除牌准则,若上市公司在停牌满6或12个月后,就可以将有关公司除牌。
交易所计划,在现行《主板规则》下,设立一套新的除牌程序。新的程序下,联交所可以刊发除牌通知,并给予上市公司一段指定的时间,补救相关事宜以避免除牌,或在适当情况下即时将有关公司除牌。交易所又建议删除订明没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上市公司须遵循三阶段除牌程序的指引。
交易所指,会为有关建议架构生效日期前已停牌的主板或创业板公司,实施过渡安排。(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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