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亚视片厂制炸弹案 辩方质疑警方情报来源

2017-09-20 17:42

2015年6月警方在西贡蚝涌前亚视厂房发现怀疑爆炸品,事后5名男子,包括陈耀成、郑伟成、彭艾烈、胡启赋及文廷洛,被控串谋制造炸药及管有炸药等共五罪。案件今在高院续审,刑事情报科警员继续作供。 刑事情报科警员张家杰接受盘问时,确认于2015年5月27日早上警方的行动简报会中,从6张相片中得知有4男2女是行动内的监视对象。他同意收到情报后,会到附近地方展开监视,他曾看到第3被告彭艾烈从荔枝角时颖中心走出来、及部分相中可疑人士在旺角广荣大厦出现,但指无人曾告诉他情报是如何得来,不清楚情报是否来自刑事情报科或是他们跟踪的人士当中,惟辩方认为张去到某处便等到目标人物,质疑莫非他是好运,指有关情报实在准确。而张亦同意第4被告并不在当日6名受监视的人士当中。 另一名刑事情报科警员陈百宁供称,他于5月27日晚上约7时目击相信是彭艾烈的男子,到荔枝角港铁站上车前往佐敦;又在翌日凌晨约1时见到第二被告郑伟成驾电单车与彭艾烈沿豉油街往甘霖街;亦曾看到另外3名被告出现,但没留意当时第一被告陈耀成当时手上是否持有物品。 警员否认当日主要工作是监视被调查的目标,指其工作是跟踪,若有异常会向电台汇报,之后应有报告纪录。辩方质疑陈的证人供词中,交代了案中被告的衣着等资料,但未有提及第一被告陈耀成当时手持胶箱,质疑他若留意到他手持物品理应亦会向电台汇报。 而警员亦称不清楚情报的来源,上级也没透露情报是否来自其中一个目标人士,他指到荔枝角港铁站约10至15分钟便看到彭艾烈,在另一地点亦是等候不久便看到有相中人出现,但表示自己没想到过有关情报颇为准确。另外,警员亦同意第4被告胡启赋并非两次行动简报会中指出6名受监视的人士的一员。辩方指警员在证人口供中没形容过胡,但警方表示他形容的一名戴眼镜人士即第4被告,惟辩方指出胡从来是不戴眼镜的。 而刑事情报科警员吴颂安供称5月27日当晚近10时,目击彭艾烈、胡及文3人步出闽街一栋大厦后走到佐敦地铁站,吴继续跟随3人一起登上往荃湾方向的列车,并一同在旺角下车。3人走上地面进入雅兰中心交谈一会离开中心,然后被沿路目击一同进入了山东街广荣大厦。吴又于翌日零晨约1时50分,目睹陈、胡及文二人在西贡公路近蚝涌路从小巴下车,陈当时拿着胶箱,后见到他们爬墙进入前亚视厂房。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2:34 更新时间: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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