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园业主要求开会 官判法团败诉须付讼费

2017-09-20 18:41

翠湖花园2.6亿天价维修工程围标案,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及另外3名翠湖花园业主,于2015年入禀土地审裁处,要求法团及主席召开业主大会,或者解散法团管理委员会,惟法团先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在开审前一天,法团承诺召开大会,业主遂停止诉讼。业主认为自己是胜诉,要求败诉一方的法团支付讼费,审裁处今颁下判词,同意业主是赢家,法团及主席须支付讼费,若双方未能就讼费达成协议,则交由法院再作订定。 4名申索人为业主林卓廷、黎镇师、翁爱明及曹剑英,答辩人分别是法团主席黎国梁和翠湖花园的业主立案法团。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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