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湖南籍「鎅裤党」男子于今年3月持双程证抵港,他们登上一辆巴士后涉嫌鎅烂男乘客裤袋以偷取款项7000多元,被警员当场拘捕,并搜出十一块刀片。法官今于区域法院裁定二人盗窃罪成,考虑加刑因素后被判囚27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虽没有证供直接证明被告贺定国如何割烂受害人裤袋及与另一曹志高夥同犯案,但推论出二人声称来港一同旅游,是互相认识的,而且也是在物色犯案对象,故意在不拥挤的情况下站在事主的身边,继而犯案,故裁定二人罪成。
法官又指,两名被告夥同犯案、于公共地方犯案等均是加刑因素,贺更随身带备5包以人民币扎好的刀片在身,证明两名被告有仔细准备及有备而来,终判2人囚逾两年。
法庭记者:梁铭姿 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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