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新城播Uber广告被投诉成立 通讯局:广告内容应合法

2017-08-31 17:45

Uber在香港以手机应用程式营运掀起争议及的士界反对后,连电台播放Uber广告也被狙击。通讯局就商台及新城去年播出的Uber声音广告的投诉作出裁决,针对商台一台及二台去年5月至9月间,不同时段播过五个版本的Uber(优步)广告,当局收到11人投诉指,因Uber是没出租汽车许可证及第三者保险情况下非法载客取酬,投诉广告误导,更指商台播广告应要内容合法。 通讯局指出,涉7名Uber司机法庭案件审理中,已违反《道路交通条例》,加上广告内容手法有误导听众,令人认为无须取出租汽车许可证及或备有第三者保险便合法经营, 可能鼓励听众加加盟为司机。通讯局裁定商台未有遵守《电台广告守则》,亦未有怀疑广告内容真确性,遂向商台发出警告。 另外新城去年10月16日播放Uber广告时,有1人向当局投诉广告内容欺骗、虚假等,通讯局裁定投诉成立,向新城发强烈劝喻。 商台再涉另1宗投诉,今年3月29日深夜播出的《光明顶》,3人投诉其中一名节目主持讨论特首选举时,指候任特首须尊重前特首及她的主要支持者,又以「江湖」规矩作比喻,认为是黑社会术语。通讯局认为,中国武侠小说中的「江湖」术语,节目没必要使用该等黑社会术语,向商台发劝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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