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补家计的无业汉,于今年4月向运输署一名二级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0元的利是作利诱,以求让他在私家车驾驶路试中合格,他早前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裁判官判刑时斥被告行为愚蠢和自私,冲击运输署考牌制度,若然成功行贿,不但对其他考牌生不公,将来亦有机会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今在观塘法院判监半年。
辩方进一步求情指,41岁被告张欣想让家人知道自己可踏出社会,不用再依靠家人,才做出行贿的愚蠢行为,承诺不会再犯,出狱后会实事求是。被告家人亦有到庭支持和撰写求情信,承诺会协助被告重投社会。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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