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偷运越南人蛇案 3被告分别判囚38至52个月

2017-08-02 11:01

去年8月在元朗山贝河揭发的偷运越南人蛇案,警方拘捕涉嫌运载越南人非法入境的4名港男。其中两名被告早前已承认控罪,另一被告经审讯被裁定罪成。被告谭文彪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囚52个月、陈惟恒及谭钊明分别被判囚38个月及50个月。馀下被告胡铭雄则于早前被裁定罪脱。 控方早前就各被告的刑期作加刑申请,陈惟恒及谭钊明均表示反对。叶佐文法官于庭上指,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协助人蛇于国内前往香港,只有证供显示被告有协助人蛇于香港的旅程,不涉及两个或以上的有组织行为,故拒绝控方申请。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邓翊几于庭外表示,为展示警队打击偷运人蛇的决心,打击集团式非法入境活动已纳入了2017年警务处处长首要行动之一,务求令香港成为最安全及稳定的社会。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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