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涉受一名前囚犯女友所托,将未经授权的物品即洁面产品及润唇膏等转带给前囚犯,惩教助理更将部分物品扣留自用。惩教助理、前囚犯及其女友被控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前囚犯及女友另被控两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惩教助理亦被控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提堂,三名被告准以1000元保释至10月4日待索取有关文件后再提堂,惩教助理透过辩方向法庭投诉录取口供时曾遭威吓。
3名被告依次为二级惩教助理曾善升(44岁)、前囚犯黄伟梁(36岁)及女友郭倩雯(32岁)。三人就控罪暂毋须答辩。控罪指,三人于去年11月6日至今年1月22日,一同串谋使曾,在执行公职期间于无合理辩解下作出不当行为,即收取郭提供数量不详的洁面产品、凝胶面膜、面霜及一支润唇膏,带进荔枝角收押所并转交黄,将未经授权的物品或物件,即洁面产品及一支润唇膏,带进该收押所给予黄,及保留从郭收取的一瓶洁面产品、一瓶凝胶面膜、草莓及日本零食,供己使用及食用。
法庭记者:梁铭姿、王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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