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设计总监试用期内被解雇 公司罚款7000元

2017-07-25 17:21

去年3月于一设计及市场策划公司任职的女设计总监,受聘期间通知公司她正在怀孕,惟公司于同年8月将其解雇。公司被票控一项接获怀孕通知后终止雇佣合约控罪,公司代表今于东区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7000元。 被告公司为筹谋(亚洲)顾问有限公司,辩方求情指,公司得知吕姓总监有孕后即以电邮恭贺她,但公司因吕于工作上尚未能与公司协调,故与其协议将试用期由6月延长至8月,惟吕的工作表现尚未见理想,公司终将其解雇。辩方指公司因不了解相关条例才犯法,误以为在试用期内仍可解雇吕。 法庭记者:梁铭姿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