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争产案 幼女申暂缓「赔偿存入法院命令」被驳回

2017-07-25 12:57

已故「棉纱大王」南丰集团创办人陈廷骅,其前妻杨福娥就十多年前的家族分配财产协议,入禀高院民事控告幼女陈慧慧。杨在去年底获判胜诉,可向陈慧慧取回数以十亿港元计的赔偿。双方对判决不服均提出上诉,上诉聆讯将于十月进行。原讼庭在今年四月三日下令将赔偿先存入法院,待上诉案完给再处理,以及下令委任独立专家如会计师协助法庭,并可决定披露文件内容。陈慧慧一方不满有关决定入禀申请上诉许可及暂缓执行该命令,今在上诉法庭被驳回,押后颁下理由。 杨福娥一方早前要求陈披露与得益有关的资料,法官认为杨有权知悉资料,并下令委任独立会计师协助法庭解决会计问题及披露相关文件。陈慧慧一方今早向上诉庭指出,原审法官无权作出有关命令,更仍未鉴定任何指定资产时,就跳步要求陈披露文件,是无法执行的。而且委任独立专家决定披露文件内容也是错误的决定,因为这应该是由法官决定的法律问题。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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