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集团总经理不知APSC未取得GMP认证

2017-07-19 14:34

DR医学美容集团于2012年为女顾客进行注射疗程后发生夺命事故,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和女西医麦允龄各否认误杀罪,今在高院续审。前实验室总监、医务化验师华寿恩继续作供,透露集团总经理朱美沁并不知道APSC(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没有领取过GMP认证。 在2012年11月,华寿恩、陈冠忠及朱美沁曾有一个短暂会议,期间朱美沁指她从APSC的网页上,觉得APSC已取GMP认证,反问:「我地唔系有GMP咩?」华寿恩表示,他没有参与申请GMP的程序,他之后上APSC网页看,觉得网页写GMP「写得比较模糊,讲到有咁,但又未有证书」,所以告诉朱美沁,没有GMP证书是不可在网页上这样写。 于是他传真给周向荣解释,领取GMP认证是为某一产品申请,一定要连住一个医疗产品,华寿恩透露于2012年年头,周曾提出开发GMP,当时已反问对方有否针对一个产品做GMP,华又指公司之后有提及针对分泌素产品领取GMP,但无提及其他产品。传真又解释,因用在人体身上,故领取GMP标准更高,例如墙的接口要完全无缝、水源要很清晰。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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