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社民连梁国雄、香港众志罗冠聪、小丽民主教室刘小丽和专业议政姚松炎被撤销议员资格。就追讨议员薪津的问题,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表示,根据区庆祥法官的判词,4人乃由10月12日起丧失议席,而4人亦由当时开始不能行使议员职权,或享有议员待遇,故「我自己睇个法律就好清楚」。
他指当然行管会有酌情空间,亦毫不怀疑4人在过去大半年做了大量工作,但坊间指既然4人的表决记录有效,追讨薪津并不合理,他则认为说法不成立,因为《立法会条例》第17条,只保障立法会的程序不会因议席出缺而受影响,本身没有说明被褫夺议席的人士的薪津问题。
他认为法庭有了裁决后,秘书处还是有责任依法追讨薪津,否则又会引起另一种不满声音。而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指释法后法庭根据新的立法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或构成不公,并指当局应宽松处理,曾钰成就言人大常委释法并非新的法例,但详细有关追溯力的问题应由法律专家评论。
至于补选时间的问题,曾钰成认为政府应完全按法律和程序要求安排补选,因为安排上帮了任何一个阵营,都是不公平。而若最终「梁游」案和DQ四议员的法律程序真的在相当接近的时间完成,他相信政府将两个补选合并,公众都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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