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案中脱罪的第三被告陈绍钧在庭外表示,今次裁决对他一个作为被诬告的人,尚未能还他一个公道,因他无故被人指控掟砖,一年多以来他所承受的压力是无法可跟进,甚至认为同类事件在将来或有机会继续发生。
他又再次重申有警长诬告他,问诬告他的警长如果面对他的家人,指他做出如此卑鄙的行为,不理该行为可对被诬陷的人及其家庭带来的影响,质问该警长有否任何的良知。而他表示将来会继续做公民记者,但经一事,长一智,指知道未来若再遇到同类事情不需要跑,并指会一直开着摄录机;他亦表示向警方索偿会是他其中一个考虑。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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