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姨丈于去年7月17日出席设在尖沙嘴The One商场酒楼姨甥女婴孩百日宴时,先用力箍年轻姨甥女的颈,继而在姨甥女抱婴孩拍照时,从后抚摸姨甥女胸部长达1分钟,及后被控普通袭击及非礼两罪。被告两项罪名成立,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监禁总共6星期及两天。
辩方大律师求情指,呈上的两封由被告儿子和女儿撰写的求情信力证被告体贴及关怀后辈。背景报告形容被告自食其力和顾家尽责。求情信披露被告自幼孝顺,被告母亲是长期病患者,要打针食药,加上被告年事已高又无犯事纪录,因此希望予以轻判。
裁判官梁嘉琪考虑被告初犯和控罪性质,以及阅读背景报告后及案情的整体性,判以总共六星期两天的监禁。
法庭记者:刘几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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