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发生占领旺角运动,有的士团体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示威者阻塞旺角道路,获法庭颁发禁制令。9名被告黄浩铭、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及麦盈湘被指在当日违反法庭命令,律政司控以刑事藐视法庭罪,他们否认控罪,案件明续审。
第四位证人为总执达主任(行政及海事)关锡南,他读出2015年3月23日录取的口供,指在清场当日在不同位置宣读禁制令,包括弥敦道、近山东街位置、弥敦道及登打士街交界。期间有一班人挡住执达主住,不断询问禁令内容及执行细节,黄浩铭脸向他同时退后行,双方保持一米距离,持续一至两分钟。
关指无留意附近有无工程进行,承认有提出调高扬声器的音量,他解释指现场好多人,有嘈杂声,为了多点人真正听到禁令内容及声明,于是调高音量。潘熙续盘问指,关负责2014年11月25及26日前后两日的移除障碍物行动,同时在2015年3月为事件录口供,关同意。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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