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关淑怡涉于今年3月于愉景湾酒店餐厅袭击及出言恐吓一名职员,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提堂, 关淑怡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另一刑事恐吓罪则获控方撤控,被判罚款2000元。
案情指,被告关淑怡于今年3月17日在香港愉景湾酒店内与职员陈尚志因租住及房间服务问题发生争执,继而推撞该名男子胸部,职员称胸部感到痛楚,并报警求助,警方到场将其拘捕,被告于警诫下保持缄默。
辩方求情指,被告演艺事业成功,曾参演过多个大型演出。作为单身母亲,独力抚养就读国际学校的儿子,更曾任学校的义务导师。辩方续指,被告于前年10月至今年3月一直是榆景湾酒店的客人,期间与职员保持不俗的关系。被告今次犯案,皆酒店突如其来的政策改变而引起被告忧虑,犯案后被告已感悔意。
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身为艺人及公衆人物,于本案认罪显示被告愿意承担责任,裁判官寄语被告应迈步向前,拥有美好的生活。
法庭记者:梁铭姿 刘几辅
建立时间:1500
更新时间: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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