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淑怡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 判罰2000元

2017-07-10 15:00

歌手關淑怡涉於今年3月於愉景灣酒店餐廳襲擊及出言恐嚇一名職員,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提堂, 關淑怡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另一刑事恐嚇罪則獲控方撤控,被判罰款2000元。 案情指,被告關淑怡於今年3月17日在香港愉景灣酒店內與職員陳尚志因租住及房間服務問題發生爭執,繼而推撞該名男子胸部,職員稱胸部感到痛楚,並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將其拘捕,被告於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指,被告演藝事業成功,曾參演過多個大型演出。作為單身母親,獨力撫養就讀國際學校的兒子,更曾任學校的義務導師。辯方續指,被告於前年10月至今年3月一直是榆景灣酒店的客人,期間與職員保持不俗的關係。被告今次犯案,皆酒店突如其來的政策改變而引起被告憂慮,犯案後被告已感悔意。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身為藝人及公衆人物,於本案認罪顯示被告願意承擔責任,裁判官寄語被告應邁步向前,擁有美好的生活。 法庭記者:梁銘姿 劉几輔 建立時間:1500 更新時間: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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