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黄德铭因毒瘾做成工作效率差而被「炒鱿鱼」,去年九月及十月凌晨就在沙田及旺角的多间便利店犯罪,持刀冲入便利店抢劫,声称要只为求财,不会伤害店员,扬言「江湖救急先打劫」,终抢得及花光10780元。黄德铭昨在高院认罪,陈仲衡暂委法官引述多宗案例,指出对便利店及油站等24小时营业的地方必须受法庭保护,法庭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故被告打劫便利店行劫是加刑因素,今判被告入狱5年10个月。
43岁被告昨承认两项抢劫及两项企图抢劫罪。他来自劳工阶层,但因毒瘾药物引致他精神分裂,他有12个案底,包括藏毒及不诚实案件,前年因藏毒被判入狱2个月缓刑两年,故是次是在缓刑期间犯案。四罪整体量刑起点为9年,因被告即时认罪及与警方合作,而且已由胞姐全数赔偿给便利店,扣减后入狱5年10个月。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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