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订《国歌法》改词拘留15日 香港或立法
2017-06-22 14:51
中国内地将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草案)》,简称国歌法,将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早前有指内地一旦通过《国歌法》,料香港要透过本地立法实施的机会相当大。内地的草案条文今日首次披露,「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或者故意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损害国歌庄严形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草案加强了对国歌奏唱、播放、使用的监督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会议形容,制定一部专门的国歌法「是十分必要」,通过国家立法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等进行规范,对于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维护国家尊严,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等具有重大意义。
草案共十五条,当中明确了七类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幕会议、闭幕会议、重大庆典、重大体育赛事等,但规定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广告、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 在国歌奏唱的形式和礼仪部分,草案规定: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歌词和曲谱,不得修改国歌歌词,不得采取损害国歌尊严、影响国家形象的奏唱形式。 同时,为增强奏唱国歌的仪式感,体现对国家象徵的尊重和维护,草案规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举行升国旗仪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著制式服装的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等人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 草案同时规定,中国外交部及驻外外交机构、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歌标准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送交有关国家外交部门、有关国际组织,供外交活动或者国际体育赛事中使用。 在国歌宣传教育方面,草案规定:国歌列入全日制小学一年级音乐课教材。全日制中学、小学应当将国歌歌词和曲谱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 十五条规定,包括国歌的地位、关于奏唱国歌的场合、关于国歌奏唱的形式和礼仪、关于国歌标准曲谱和官方录音版本、关于国歌的宣传教育、关于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六部分内容。关于国歌地位,根据宪法,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徵和标志。 早前,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本报访问(见另文),认为内地一旦通过《国歌法》,预料会跟国旗法及国徽法一样,透过《基本法》第十八条纳入附件三。他又相信,由于《国歌法》涉及刑罚,料香港要透过本地立法实施的机会相当大。 中国拟订《国歌法》改词拘留15日 香港或立法(按这里阅读) 汤家骅料国歌法纳《基本法》附件三 仿效回归后立国旗法(按这里阅读)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