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司拖欠4员工17万薪金罪成 罚款8.4万元 2017-06-22 16:56 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中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在工资期届满后七天内支付4名雇员合共约17万元的工资,被劳工处检控。该雇主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8万4千元。 劳工处发言人重申,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雇主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给雇员。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红巴士月底投入服务 行1A线改良座椅设充电插头 下一篇 立法会未完成《税务修订条例草案》 毛孟静:强行加会「可一不可再」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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